抚养亲友子女的行为是收养行为吗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8-10-07 10:26

【字号 打印分享收藏

夏某与陈某是多年的好友。陈某和妻子因飞机失事,双双亡故。夏某于是将陈某唯一的儿子接来与自己同住,代为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夏某与陈某的儿子之间形成收养关系了吗?

法律常识:抚养亲友子女的行为是收养行为吗

 

【法律解析】

夏某与陈某的儿子之间没有形成收养关系。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抚养亲戚朋友的孩子不属于收养行为,他们之间不适用收养关系。

【法条链接】

《收养法》第十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本条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Copyright © 1999-2016 HealthTimes All Right Reserved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任何健康问题均可到网上咨询,向全国专家提问!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