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人民法院对毒品案件集中宣判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8-07-04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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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1日上午10点,柳江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毒品案件。柳江区成团镇大荣村覃某某,两合村蓝某某,进德镇江中村韦某,荔浦县花篑镇朱某某,河池市金城江区蒋某某,以上人员因犯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罪被柳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13至15年有期徒刑。

“6.26”前夕,柳江区法院集中宣判毒品案件!

 

在柳江区党委政府领导下,政法机关持续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对于胆敢以身试法的人,坚决予以无情打击!

“6.26”前夕,柳江区法院集中宣判毒品案件!

 

“6.26”前夕,柳江区法院集中宣判毒品案件!

 

本次集中宣判会仅是一个开始,今后,柳江区将用狂风暴雨般的态势对毒品犯罪掀起更强烈的进攻,以更全面扎实的手段推进禁毒工作,将毒品犯罪予以最大程度遏制,还柳江一片净土!

参加本次集中宣判的有柳江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贤峰,区法院院长练志林,区检察院检察长周智华,副区长、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局长覃涛滔等领导,其中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镇村屯群众代表共200多人。

“6.26”前夕,柳江区法院集中宣判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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