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查处的14起典型违法案例 警示交通安全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9-01-18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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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临近,驻马店交警公布14起2018年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警示提醒运输企业及其重点车辆参与2019年春运要依法交通,确保交通安全。

1、孟某红危险驾驶案:2018年3月5日21时30分许,孟某红酒后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沿上蔡县崇礼乡崇礼集至大袁村的水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大孟庄村北头时,被巡逻民警查获。经检验鉴定,孟某红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29.55mg/100ml。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2018年3月6日被上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3月15日,上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孟某红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杨某超危险驾驶案:2018年3月22日21时许,杨某超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上蔡县蔡都社区至331省道的南北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蔡都社区芙蓉小镇饭店南200米附近时被巡逻民警查获。经检验鉴定,杨某超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1.73mg/100。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2018年3月26日被上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4月3日,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杨某超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3、张某危险驾驶案:2018年3月22日21时10分许,张某酒后驾驶一辆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沿上蔡县百尺乡下地关村至西洪街的乡村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百尺乡下地关村东时,被巡逻民警查获。经检验鉴定,张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4.40mg/100ml。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2018年3月23日被上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4月3日,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张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4、赵某超危险驾驶案:2018年3月7日21时30分许,赵某超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上蔡县百尺乡至大路李乡的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大路李乡周南高速项目部附近时被巡逻民警查获。经检验鉴定,赵某超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47.00mg/100ml。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2018年3月12日被上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3月23日,上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赵某超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驻马店交警公布2018年查处的14起典型违法案例 警示交通安全

 

据了解,2018年春运期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严查严打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中17名驾驶人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看守所里过了年。

驻马店交警公布2018年查处的14起典型违法案例 警示交通安全

 

2019年春运自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为期40天。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和“平安守护”活动,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酒驾、客车、校车超员、机动车假(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其中的打击重点。

根据分析研判:2019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面临三大风险:一是客车超员风险上升;二是货物运输流量开始增大,货车超载、刹车失灵导致事故的风险上升;三是学校放假开学期间学生交通安全风险上升。公安机关将从路面管控、隐患清零、预警提示三方面集中发力,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5、“2018.6.29”重大客车事故案:

2018年6月29日20时27分许,李森驾驶豫Q52298大型客车(隶属驻马店市汽车运输公司平舆分公司),沿京港澳高速东半幅由南向北行驶至1602公里处时,穿越中央隔离带与对向行驶的豫CS6852∕豫CU315挂重型罐车(隶属洛阳新红运输有限公司)相撞,造成18人死亡,14人受伤。

2018年7月6日,洛阳新红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玉杰、公司负责人张向阳、安全经理王红举、重型罐车承包人武松鹏等4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7月9日,驻马店市汽车运输公司法人姜振、安全副总经理张彦政、安全处长朱永奇、驻马店市汽车运输公司平舆分公司经理黄胜利、安全副经理方勇、安全科长黄月果、监控科长代彦玲、监控员万霞、客车承包人陈慧等9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件被省公安厅作为典型重大责任事故典型案例在全省通报。

6、正阳孟某某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超员案:2018年4月20日16时40分许,正阳交警在真阳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车牌号为豫S22933的中型普通客车有意躲避警车。随即,巡逻民警对车辆进行拦截检查,民警发现车内密挤着很多周末放假回家的中学生,就连发动机盖上坐的都是学生。经清点,该车内实载人数30人(包含驾驶员、售票员),其中学生26人,而行驶证上核载人数19人,车辆超员达57.89%。民警当场对驾驶员和车上的中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驾驶员孟某某立即安排车辆妥善转运了超员学生。

经查,豫S22933中型普通客车是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罗山分公司所属车辆,行驶路线为正阳县至罗山县。驾驶员孟某某,A2驾驶证,具有23年驾龄。驾驶员孟某后悔莫及:开这么多年车,总认为自己技术好,多拉几个人没问题,又不会出事故,就存在侥幸心理,没想到,这下不仅饭碗丢了,还要进看守所。

7、正阳正齐幼儿园校车严重超员案:2018年3月4日下午16时许,正阳县交警大队、寒冻派出所民警执行日常巡逻任务,当行经寒冻镇罗岗村时,发现两辆迎面驶来的豫Q71815、豫Q72181校车疑似超员,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车门打开后,民警发现里面挤满了幼儿,经核查,两辆校车均为正阳县付寨乡正齐幼儿园所有,其中赵某民驾驶的豫Q72181校车核载19人,实际运载35人,超载 84.2%;叶某功驾驶的豫Q71815校车核载19人,实际运载30人,超载57%,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更让民警吃惊的是,校车驾驶员叶某功驾驶证为C1,按规定,必须持有B1以上驾驶证才有资格驾驶校车,叶某功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正阳县付寨乡正齐幼儿园所属两辆校车严重超员,驾驶员已涉嫌危险驾驶罪,3月6日,校车驾驶员赵某民、叶某功被正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8、李某驾驶“黑”校车严重超员案:3月9日16时许,确山交警在进行日常道路交通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QFA356的小型面包车在看到警车后有意加速行驶,民警察觉异样,立即对该车进行喊话并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清点:该车核载8人,实载16人,其中15名幼儿学生,1名驾驶员,超员100%。民警立即将孩子们换乘送回家,李某对驾驶“黑”校车载运学生严重超员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按照《刑法〔133条〕》规定,驾驶员李某驾驶“黑校车”载运学生且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9、孙某驾驶“黑”校车严重超员案:2018年3月7日16时许,正阳县公安局油坊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赵店村道路巡逻时发现豫QLS653白色依维柯汽车从南向北方向驶来,然后停在路边后,从车上陆续下来小孩,民警意识到这是一辆非法接送学生的“黑校车”。民警立即将车拦下检查,经清点一共24名幼儿,随即民警将情况反馈给交警大队。接报后,交警迅速赶至现场,在认真清点人数后,立即通知附近正规的校车将24名幼儿送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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